-
征收中的断水断电断气……再碰上可诉讼可索赔!
征收拆迁过程中的“五断”,可诉! 在征收拆迁工作中,停水、停电等行为属于工作的一部分,作为供水、供电等企业作出终止相关服务的行为仅是辅助或者配合行政机关完成征拆工作,实施该行为不属于其真实意思表示,造成的法律后果也不应当由其承担,而应当由作出指示命令的行政机关来承担。 如果停水、停电等行为发生后,行政机关并未实施后续的拆迁工作,也未作出与停水、停电相关联的其他行政行为,则停水、停电等行为就是一种行政事实行为,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命令形式通知相关企业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改变了当事人与供水、供电等企业的…
-
外嫁女遇到征地时土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裁判要旨】 外嫁女是否享有相应的补偿份额,不能一概而论,应当具体考察外嫁女是否在夫家已经分得相应“份额”的承包土地。承包土地的户内分配方案是否对户内成员具有约束力,也不能以偏概全。 【案情】 原告杨德平、被告杨彪、第三人莫加珍(原被告之母)、杨红梅系同一登记户籍内的家庭成员。原告杨德平、被告杨彪、第三人杨红梅结婚成家后,其父亲以口头方式将整个家庭户的承包土地作了划分,并分别交由三个子女耕种。杨德平、杨红梅因外嫁后无法实际耕种,遂将自己分得的“份额”土地,但实际上交由杨彪无偿耕种。2018年10…
-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抵押贷款探索持续,你的宅基地能换出钱来吗?
导读:随着2020年新修订《土地管理法》的施行及近期新冠病毒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步伐无疑会迈得更稳更快,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尽力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这其中,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的抵押贷款便是十分值得广大农民朋友关注的事项。那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真的可以被拿来抵押么?这当中又有哪些现实问题亟待解决呢?本文,刘勇进律师带大家关注这方面的话题……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拿来抵押么?】 《担保法》第37条规定,下列财产不…
-
2020年7月1日起,这里的违建不归城管部门拆除了!
导读:据多家媒体4月17日最新消息,根据16日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决定》,原由城管执法部门行使的对违法建设行为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将自2020年7月1日起下放至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并以其名义相对集中行使。据此,城管执法部门将正式退出违建查处领域,街道办事处正式“上岗”。那么,街道办事处将会如何开展执法活动呢? 【查处违建职权“易主”:街道办事处正式取代城管执法部门】 《决定》中指出,自2020年7月1…
-
一秒教你识别违法强拆进逼信号,秘诀就在这5份文书中!
导读:在征收实践中,有一种情况让被征收人一头雾水,那就是被街道办或者村委会告知自家的房子要被责令限期拆除,而且基本没有商量余地,时间一到,房子就被强拆。这让包括被征收人在内的很多人都存在疑问,这样的拆迁有问题吗?刘勇进律师在接下来的内容中,就为大家解答这一问题。 一般来说,强拆到来之前,被征收人依法应该要收到这3份文书之一:征收补偿决定(城市房屋)、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农村房屋)、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违法建筑)。 当然,实践中的情况是复杂的,还有些名为“最后通告”等奇奇怪怪的文书也声称要限期拆除你的…
-
妥了!征收中的断水断电断气……再碰上可诉讼可索赔!
导读:在各地房屋拆迁实践中,停水、停电等行为也属于征收拆迁工作的一部分。但,有时候这一看似正常必要的工作,却成为拆迁方逼迫尚未签订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尽快签约的非常手段,或成为催促还未搬离原居住房屋的拆迁户迅速搬离的“狠招”。水、电、气是生活的基本需求,一旦这些资源被切断,生活就会面临极大的不便。那么,当遇到这种情况时被征收人只能选择默默忍受吗?如果周围邻居都已搬离,作为少数派就只能随大流被迫签约或黯然离开吗?面对断水断电,被征收人又该如何寻求救济呢?本文,笔者通过(2019)鲁行终2238号行政…
-
拆除、没收违建也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看依据得哪部法律!
导读:实践中,对于违建的拆除、没收是否也需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仍存在不同的理解和做法。在明律师曾多次提及“合法建筑,司法强拆;违法建筑,行政强拆”的判断,其依据又是什么?行政机关依职权对违建进行处置,法院真的完全不管吗?本文,刘勇进律师为大家再度解析行政机关究竟该如何依法强拆、没收违法建筑。 【《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自行处置】 对于违反城乡规划,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房屋,《城乡规划法》第64、65条规定应当由城乡规划主…
-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抵押贷款探索持续,你的宅基地能换出钱来吗?
导读:随着2020年新修订《土地管理法》的施行及近期新冠病毒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步伐无疑会迈得更稳更快,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尽力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这其中,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的抵押贷款便是十分值得广大农民朋友关注的事项。那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真的可以被拿来抵押么?这当中又有哪些现实问题亟待解决呢?本文,刘勇进律师带大家关注这方面的话题……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拿来抵押么?】 《担保法》第37条规定,下列财产不…
-
允许建设区内的集体土地能直接使用吗?
案涉土地系未征用的集体土地,土地管理部门文件显示该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允许建设区内。当事人认为,该土地可以用于建设,可以不经过征用程序就直接报规报建。当事人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根据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用于建设的土地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乡(镇)村建设使用农民集体土地。即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法…
-
被侵权却无法确定损害数额,该怎么办
摘自:程新文《侵权事实存在,但侵权造成的损害数额大小无法确定或者难以确定的,应如何处理》载最高人民法院一庭编《中国民事审判前沿》总第一集第157-158页 [问题的提出]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向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反映民事审判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时提出,在审理涉及侵权或者合同纠纷时,常常遇到一方当事人举证证明侵权损害事实确实存在,但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举出的证据无法或者难以确定损害的具体数额,对此如何处理,把握不准,需要明确界线。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