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方案多数人不同意,听证会必须开吗?
导语:征收补偿方案贴出来了,街坊邻居都觉得不合理,可政府好像也没说要开会商量。这时候很多人心里犯嘀咕:多数人不同意,政府是不是必须开个会听听大伙的意见? 今天把这事说清楚。

一、要看是什么性质的征收
法律对听证会的规定,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情况,条件不太一样。
二、国有土地:只有“旧城区改建”才必须开
国家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一半以上被征收人认为补偿方案不合理的,政府就必须组织听证会。
这里有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一是征收项目属于旧城区改建;二是一半以上被征收人觉得方案不合理。两个条件都满足了,政府就必须开听证会,不是“可以开可以不开”。
那其他类型的征收呢? 比如修路、建学校、搞基础设施——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开听证会,但征求意见的程序还是必须走的。
三、集体土地:多半村民反对,就得开
集体土地征收的规定更直接。国家法律写得明白:多半被征地的村民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合法、不合理的,政府就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多数”一般指超过一半。只要村里超过一半的人对方案有意见,政府就必须组织听证,还得根据听证情况修改方案。
跟国有土地不一样的是,集体土地征收不限定项目类型——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征地,只要多数人有异议,听证会就得开。
四、听证会开了,能改变什么?
听证会不是走过场。法律规定得很清楚:政府应当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听证会上,被征收人可以就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评估方法等问题充分表达意见。政府听取意见后,应当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得采纳。会后,政府还要把修改后的方案重新公告。
五、政府不开听证会,怎么办?
如果符合条件但政府就是不开,或者开了也不改方案,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第一步: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在补偿方案公告期内(不少于30天),以书面形式向征收实施单位或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注意保留提交凭证。
第二步: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政府拒绝组织听证,可以在60天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复议。
第三步: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不满意或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可以在6个月内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审查听证程序是否合法,程序严重违法的,补偿方案可能被撤销。
六、总结
补偿方案多数人不同意,听证会开不开,关键看两条:是不是旧城区改建(国有土地),或者是不是集体土地征收。符合条件就必须开。
遇到该开不开的情况,别干等。在公告期内书面申请,申请被拒就复议,复议不行就起诉。程序是法律给的保障,该走的步骤少一步都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