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选了安置房,等房期间的租房钱怎么算?逾期了能多拿吗?
导语:很多朋友拆迁时选了要安置房不要钱,但房子不是马上能拿到的,中间这段“等房期”住在哪、租房的钱谁来出?这就涉及到临时安置补助费——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过渡费”。

一、过渡费是什么?
简单说就是:房子拆了、安置房还没盖好,这段过渡期里政府补贴给你的租房钱。
法律要求得很明确:选择要安置房的,在安置房交付前,征收部门必须支付临时安置费-。大多数情况下,被征收人都是自己解决住房,政府给钱-。如果政府提供了周转房,就不再支付这笔钱。
二、过渡费怎么算?看三个数
计算公式很简单:过渡费 = 被拆房子的面积 × 每月每平米标准 × 等房月数。
具体多少钱,各地不一样,但一般都有这么几个特点:
按面积算。 浙江有的地方是每平米15元/月,每户每月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补;江苏泰州是15元/平方米·月,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算;安徽舒城是9元/平方米·月;兴宁市是10元/平方米·月,每户每月800元保底、2000元封顶。
按人头算。 有的地方按安置人口算,比如铜陵市是220元/人·月。
发多久? 一般从房子腾空那天算起,发到安置房交付后再额外给3到6个月(装修时间)。
三、安置房逾期了,过渡费能多拿吗?
这是最让人揪心的问题。答案是:能,而且各地都有明确规定要涨。
第一种:直接翻倍(最常见)。 因征收方责任导致超期安置的,自逾期之月起按原标准双倍支付过渡费。比如杭州规定,逾期之月起按2倍计发;厦门也规定,逾期之月起支付两倍临时安置费。
第二种:阶梯式增加。 有的地方按逾期时间长短分档:逾期不足6个月的,增加0.5倍;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增加1倍;逾期1年以上的,增加2倍。
第三种:逐年递增。 贵州桐梓县规定得更细:逾期6个月内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50% ,7至12个月增加100% ,13至18个月增加150% ,19至24个月增加200% ,逾期24个月后增加300% ,最高不超过300%。
一句话总结:安置房逾期,过渡费必须涨。 不是“能涨不涨”,是“必须涨”。
四、给被征收人提个醒
第一,签协议时看清楚交房时间。 协议里写没写具体交房日期?过渡期是多长?没写的话,后面维权会很被动-。
第二,逾期了别干等。 到了约定时间没交房,主动找征收方要求按更高标准支付-。对方不给的,60天内申请复议,6个月内起诉。
第三,证据留好。 补偿协议、房屋腾空证明、沟通记录——这些东西越全越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