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机构没进屋看过房子?这份评估报告可能不靠谱!

导语:很多被征收人拿到评估报告时,光顾着看上面的数字,却没注意一个重要细节——评估机构到底有没有进屋实地看过? 如果没看过就出了报告,这份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就要打个问号。

评估机构没进屋看过房子?这份评估报告可能不靠谱!

一、法律规定:必须进屋看,还得拍照留记录

法律规定得很明白:评估机构必须安排评估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房屋状况,拍摄反映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

也就是说,评估师必须亲自上门看房子,拍照、做记录,一样都不能少。

而且,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评估师都得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确认。如果被征收人拒绝签字,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评估师和第三方见证人签字,有关情况要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二、为什么必须实地查勘?

评估不是坐在办公室里翻翻档案就能算出来的。房子的实际状况——是毛坯还是精装修、层高多少、采光如何、有没有加盖——这些都会影响房屋价值。

如果评估师没进屋,只在外面拍几张照片,或者干脆只凭房产证上的数据就出报告,那房屋的真实价值很可能被严重低估。

三、没进屋就出报告,后果很严重

如果评估机构没有入户实地查勘就出具了评估报告,这份报告缺乏事实基础,不能作为政府作出补偿决定的依据。

实践中,已经有不少案例因此被法院撤销补偿决定。法院的逻辑很简单:评估程序不合法,评估结果就不靠谱,据此作出的补偿决定就得撤销。

四、被征收人应该怎么做?

第一,配合入户,别拒绝。 有些被征收人觉得“我不让你进门,你就没法评估”,其实吃亏的是自己。拒绝入户,评估机构只能在屋外估,室内装修、附属设施的价值就可能被漏掉。当然,如果评估师进屋后只是随便看看、不拍照不记录,被征收人有权提出异议。

第二,核对查勘记录。 评估师进屋后,会做一份实地查勘记录。被征收人一定要仔细核对——房屋面积对不对、装修情况有没有写全、有没有遗漏附属设施。确认无误再签字。

第三,如果发现没入户就出了报告,别签字。 评估报告没经过实地查勘,程序上就有问题。对评估结果有异议,10天内申请复核;复核不满意,再10天内申请专家鉴定。

第四,如果补偿决定已经作出,而评估报告没有实地查勘记录,可以起诉。 法院很可能会认定程序违法,撤销补偿决定。

五、总结

评估机构有没有进屋看过,不是小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评估报告能不能作为补偿的依据。

法律规定得明明白白:必须进屋、必须拍照、必须做记录、必须签字确认。没走过这些程序,评估报告就有问题,据此作出的补偿决定也可能被撤销。

遇到征收,拿到评估报告后先看看有没有实地查勘记录。没有的话,别轻易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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