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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是“脏乱差”补偿标准?比房屋拆迁标准低吗?
我们不是棚户区,怎么被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了呢?” 明明不是棚户区,却以棚户区的名义拆迁。遇到这个情况的拆迁户们心里很不踏实:按棚户区改造的标准补偿,自己会不会吃亏? 棚户区的认定 其实,对于“是不是棚户区”“如何认定棚户区”,国家及各地的政策中并没有制定一个明确的标准。 原则上,棚户区是需要经过认定的,但目前除了山东、武汉等少数地区出台了棚户区认定办法外,大部分地区都没有相关认定办法。 分散在一些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棚户区的规定是这样的: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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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村里申请村务公开,村里不公开,找镇里不管,能要赔偿吗
小李是某村村民,村里有个门面。村委会在没有经过村民同意,没有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就将这个门面直接卖给了一个外村人。最为重要的是,卖门面的钱也不知所踪。这种情况下,小李向村委会申请了村务公开,要求公开和这个门面相关的信息,但是遭到了拒绝。这种情况下,小李该怎么办呢?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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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棚改时,何种标准才能保证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城市中的开发活动,特别是对于旧城区的改造,往往涉及到一些贫困居民,他们生活困难,难以购买高质量、面积大的房屋,一家几口、甚至几代人居住在非常狭小的空间范围内。由于既有的住房保障和生活保障不足等原因,对于这部分居民的房屋的拆迁如果单纯按照合法建筑面积计算补偿的话,极有可能导致这部分居民无力购买新房,面临生活困难。此时的征收,就如同揭开国家社会保障体制的伤疤,让很多一直被回避或者忽视的问题浮出水面。对于此等类型的被征收人,应当设置怎样的征收补偿标准,方能保障他们的生活稳定?应当给予什么类型的补偿,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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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临近街道的“住改非”会怎么补偿?会比居民住房补偿高吗?
近期经常接到询问有关居民住宅改成商业用房的当事人,房子临于街道,前面的房子用来商业经营,后面的房子用来居住,现在遇到拆迁,用来经营的房子是不是需要依照门面的价格进行补偿? 农村的房屋办理房产证但是用途住房,有营业执照手续齐全。这种情形将怎么补偿?今天律师就跟大家讲一下居民住房改商业用房拆迁中如何补偿的问题。 “住改商”是指什么? 住改商看名字我们就知道是什么意思,就是把住房改成商用房,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干脆将住房改成商业用房在宅基地上;二是没有宅基地证件,径直建设商业用房。房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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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拆迁补偿低于这4个标准,先不要签字!不然,很可能上当 !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应该补偿给需要拆迁的老百姓,而且补偿还应当要合理。 法律中虽然没有对具体的补偿金额作出规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所制定的补偿标准常常是明显偏低的。所以,在农民朋友们遇到征地拆迁的情况时,一定要将下列的四条原则掌握。从下列的原则中我们就能够判断出拆迁方是否给出了合理的补偿。 一、不能低于拆迁生活水平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之后,能够对还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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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这两大重要方案,你弄明白了吗?
征收拆迁的过程中,直接决定农民朋友们能够得到多少套房、多少补偿款的文件,并不是各种“公告”本身,而是两份重要的方案内容——即农村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城市的征收补偿方案。那么,这两大方案究竟都包含哪些内容呢?被征收人又该对其中的哪些重点问题引起关注呢?接下来,刘勇进律师就为大家释法明理,对方案进行解析。 征收补偿方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中应该把征收补偿方案这一重要事项载明。 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由于被征收人签约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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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地方出现“强拆之前,先抓人”,怎么办?
还没强拆 先抓人 最近有被征收人在后台留言:我们这边刚通知明天来强拆,今天就有一些不明人士以此为由,把屋主强行带走,并且没收手机,说是为了其人身安全,以免强拆时受伤,这该怎么办? 刘勇进律师提醒,遇到此类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遭遇不法侵害的情况,我们一定要及时报警,自己无法报警的,由家人报警。 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 强拆报警有用吗 同样的,如果在强拆现场遭遇人身安全、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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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不给被农民社保费用,怎么办?
导读:根据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地方政府依法负有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义务,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要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如果在土地被征收后,被征地农民并未获得社保安置,该如何救济呢?本文,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刘勇进律师团队就为大家浅析这方面的问题及其应对之策…… 【引入案例:未取得社保安置怎么办?】 2010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鲁政土字(2010)204号《关于J市2009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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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房屋行为已被确认违法后,权利人怎样申请赔偿
偿请求人对于通过何种方式获得赔偿具有选择权,既可以选择由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人先提起行政诉讼,之后再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就是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其赔偿问题。基于司法最终原则,人民法院对赔偿之诉应当依法受理并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赔偿判决,保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 在当事人已经依照前述程序提出明确的赔偿请求、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应再判决由赔偿义务机关先行作出赔偿决定,使赔偿争议又回到行政途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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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不知道吗?征收公告公布后,农民朋友该做哪些事来维权?
农民朋友要着重注意了!今年因为疫情的原因,经济发展受到了严重的挫折,而为了保证经济发展平稳运行,各地都不约而同的启动了征收工作,招商引资。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如果对征收的法律规定了解不足,就难免在征收中使自己的合法利益白白受损。 今天,刘勇进律师就给大家讲一讲在征收公告公布之后,农民朋友要做哪些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征收公告公布后,征收部门会做哪些事? 我们要注意,征收部门在发布征收公告时,征收项目还没有取得上级部门的审批许可,并没有实际的效力。说白了征收公告就只是通知被征收人,我们准备征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