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能得到什么补贴?

农村房屋拆迁能得到什么补贴?

一、农村房屋拆迁能得到什么补贴

拆迁单位按规定标准支付给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的各项补偿款。通常是这样的:

1、房屋补偿费(重置费):对被拆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根据被拆房屋的构造、折旧程度划分档次,以每平米为单位计算。

2、拆迁补偿费:补偿被拆迁人临时居所或自己寻找临时居所所带来的不便,按照临时居所划分等级,按照被拆迁人的人口数,每月发放一次。

3、奖励性补偿,鼓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利,如自愿迁入城郊、不要求拆迁人安置等,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确定。

二、房屋征拆的条件是什么

为保证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对房屋进行征收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

(一)国防与外交的必要性。

(二)国家对能源、交通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

(三)国家组织实施的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与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化遗产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及其他公益事业。

(四)政府组织建设经济适用房的需求。

(五)政府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对危房较多和基础设施较差的地区的旧城改造。

(六)其他符合公共利益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什么样的拆迁程序

1、确需征收房屋的,应符合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专项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旧城改造应列入市、县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由房屋征收部门制定并上报市、县人民政府,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征收补偿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30天。

3、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并根据公众意见对其进行修正。由于旧城区改造需要对房屋进行征收,如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与本条例的规定不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一次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的结果对方案进行修改。

4、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必须做到全额到位,专户存放,专款专用。

5、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作出征收房屋的决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公告应当明确规定征收与补偿方案,明确规定征收与补偿的权利,明确规定征收与补偿的权利。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对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6、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征收房屋的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7、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及支付期限,产权调换房屋的位置及面积,迁迁费,暂时性安置费或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及期限等问题,签订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其义务,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未能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或者无法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时,由征收部门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报告,由征收部门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并向征收范围内公告。的事情。

9、被征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且未在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强拆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履行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赔偿。依照规定,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助,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组成。希望本文的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你可以和专业的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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