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申请被拒该如何处理

宅基地申请被拒该如何处理

一、宅基地申请被拒该如何处理?

1、申请宅基地后,如果村委不同意,可向人民政府申请办理;

2、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当事人可向行政复议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有关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方面的纠纷,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者,报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宅基地的审批过程如何?

(1)应用程序。

申请土地的申请人应持申请材料到当地村委申请土地使用。村委会应该在每一个季度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议,并将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没有提出异议,或者有异议不成立的情况下,将其上报到乡镇国土资源所进行初审。

(2)现场调查。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资源部门,开展现场调查、群众调查,对建房用地、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等进行审查,并制作调查笔录、审查意见书。

(3)填写报名表格.

对符合条件的,由国土资源部门核发《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由委员会进行审议。

村委会申请者提交的农村住宅用地及建筑为审查及签字申请表,申请人原来的住宅用地及家庭成员居住情况,签字人签字,同时由村委会盖印,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准。

(5)对报告进行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收到村委提交的住宅用地申请书后,经审核,现场划定,报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县国土资源局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6)认可(认可)。

经县国土资源局批准使用的,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制作样品。

由土地资源协调人员按照《村镇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及《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场地布局,划定范围,并填写《放样卡》,由放样人签署“放样卡”,并由放样人签字确认。发完样品后,应聘者即可开始施工。

(8)接受证明书。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住宅,应当在建设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接受初始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依法申请土地和房屋产权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的所有权证书。

三、申请住房的条件是什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农村村民,可申请宅基地:

(1)本村年满20岁,因婚嫁等原因,确需建新屋,分户而无宅基地者(含男方迁入女方户口者);

(2)因发生或防备自然灾害,实施乡村及集镇规划,实施乡村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或因国家建设而征用土地;

(3)外来人在农村定居后,没有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城镇居民在农村没有住房的;

(5)其他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条件.

如果自己的申请没有通过,那么就可以向政府申请,如果政府申请不通过,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要符合条件,就必须按照规定分配宅基地。申请宅基地被拒绝怎么办?希望通过以上的文章内容,能给你一些答案,如果你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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