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能征用农村宅基地吗?
村委会能征用农村宅基地吗?
一、村委能征用农村土地吗?
不能,农村土地的征用必须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才行。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转为建设用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镇、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除永久基本农田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按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其授权的机关,分批批准。对已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用地,可以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须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土地征用的条件是什么?
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对农民集体土地征收时,可依法进行。
(一)用于军事、外交等方面的用地。
(二)由国家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如能源,交通,水利,通讯,邮电等。
(三)国家组织开展的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设施,优抚安置,烈士保护等公益事业所需土地。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和经济适用房建设,需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依法可以对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征用的其他情形。
三、什么样的拆迁程序
1、确需征收房屋的,应符合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专项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旧城改造应列入市、县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由房屋征收部门制定并上报市、县人民政府,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征收补偿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30天。
3、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并根据公众意见对其进行修正。由于旧城区改造需要对房屋进行征收,如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与本条例的规定不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一次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的结果对方案进行修改。
4、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必须做到全额到位,专户存放,专款专用。
5、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作出征收房屋的决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公告应当明确规定征收与补偿方案,明确规定征收与补偿的权利,明确规定征收与补偿的权利。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对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6、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征收房屋的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7、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及支付期限,产权调换房屋的位置及面积,迁迁费,暂时性安置费或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及期限等问题,签订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其义务,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未能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或者无法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时,由征收部门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报告,由征收部门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告。的事情。
9、被征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且未在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强拆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履行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赔偿。依照规定,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农村宅基地上,村委会可以征用吗?其实,村委会是基层自治组织,它本身没有执法权,也没有行政管理权,因此,村委会不能征用土地,国家有关部门决定征用土地的村委会,应该协助政府部门进行征地工作,村民对征地行为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向村委会咨询。希望本文的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