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修路农村房屋怎么补偿?

国家修路农村房屋怎么补偿?

一、国家修路的农村房屋怎么补偿?

1、按照最新的有关法律规定,对因建设高速铁路及其他公共交通设施而被征收的房屋,给予的补偿,不得低于公布征收决定当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也就是修建高铁所占用的土地,按照当地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同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用,或者为被征收人提供周转用房。

2、土地上的房屋被拆迁了,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进行补偿。各地的补偿政策各有不同,无法一一列举。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应当向有关部门公告,并征求被征地农民的意见。被征用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向其成员公开征用补偿款的收支情况,并接受其监督。不得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土地补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当日的市场价格予以补偿。对被征收房屋,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

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结果,如有异议,可向评估机构申请复审。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应当提交评估专家组进行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由国务院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二、在乡下盖房子要办什么手续?

1、先到当地村委申请修缮房屋,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

2、准备好所有的资料,向当地的建设部门申请,建设部门会对您的房子进行现场勘察,如果符合要求,就可以进行建设,到时候我们会拿到建设部门的文件,建设部门会签字。

3、之后,需要乡长签字盖章,同时,还需要提交当地的规划和建设局审核,确认无误之后,才能领取维修许可证。

4、法律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18条农村居民在村庄和集镇规划范围内建设住宅,应当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并向其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报批;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占用原宅基地、闲置地及其它土地,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村庄、集镇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予以批准。

三、农民申请建屋宅基地的程序问题

1、农村村民建房,应先征得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

2、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至少15个工作日);

3、由国土资源局和镇政府社会事务局到现场初步审核申请人的资格,拟用地是否与规划相一致;

4、公示期满,对符合“一户一基”建设条件的农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耕地的,按规定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按规定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5、宅基地审批通过后,由国土资源部所及镇社管办到现场审核,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

6、村民住房建成后,由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现场核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面积及用途,对符合条件的村民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7、村民凭宅基地使用权证和规划许可证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可以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也可以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国家对农村房屋要修路的补偿价格应该按照当地的政策来定。不得低于房屋被征用当日的当地房价。通过以上的文章内容,希望可以回答您关于国家要修路农村房屋如何补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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