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别墅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征收别墅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别墅拆迁的补偿:主要分三个方面,即:房屋补偿,周转奖励,奖励。
1、房屋补偿费用,应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构造及贬值情况进行分类,并以每平米为单位计算;
2、周转补偿费,按照暂时性住房状况进行分类,并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居民人数,按月发放补助;
3、奖励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能随意变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利保护法》第17条
被征收人可以获得以下几种补偿:
(一)对被征用房屋的价值进行补偿金;
(二)对被征收的房屋进行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金;
(三)对因被征用而导致的停工、停产等经济损失给予的赔偿。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订补偿、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二、拆迁别墅与平房的不同之处
房屋拆迁与房屋拆迁,在补偿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而差异之处,就在于补偿的数额。
国家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对补偿的价格作出了解释,其中指出,被征收的房屋的补偿价值,应参考当地类似房屋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房屋拆迁补偿时,一定要参考当地的房产价格。而别墅与普通房屋的市场价是不一样的,因此赔偿的金额也是不一样的。与普通的民宅相比,这一栋别墅的价格要高出不少,动辄就是几百万,有的更是超过了千万。因此,在拆迁时,由于要参考同一套房子的价格,所以在拆迁时,别墅的价格要比一般的房子高得多。因为按照正常的房屋价格来补偿,这对买房子的人而言,未免有些过了。
大部分的房子,都是带院子的。但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提及,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中包含了被征收的房屋所占的范围。因此,在进行拆迁补偿的时候,也要将院子划分到一定的范围内,这与一般的房屋拆迁有很大的不同。
除了补偿价值之外,其余的都是一样的,不管是别墅还是民房,我国的有关法规都规定,应该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其他的奖励性补偿也是一样的。
三、拆迁程序的正确性
1、由地方征用管理机构起草一份征用补偿计划,向地方人民政府提交,并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2、二是将征集到的意见及修订内容予以公示;
3、由人民政府对风险进行评价,确保专项资金足额到位;
4、最终做出征用决定,并公告,公告期满无人提起行政诉讼,也无人提出行政复议的,征用正式启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0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出申请。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征地补偿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短于30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法》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其进行修正。
由于旧城改造涉及到对房屋进行征收,如果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觉得该征收补偿方案与本条例的要求不符,那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召开一次有被征收人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听证,并在听证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修改。
别墅征收补偿标准与普通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相似,均由房屋补偿费、周转奖励费、奖励性补偿费三部分组成,并根据房屋的实际面积,对其进行评估,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以上所介绍之法律常识只作参考之用,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