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违建一天四道令?企业主的救命稻草在这里!
导读:北京某镇工业区内,一座5000平米的标准化厂房在2013年拔地而起,撑起了数十名工人的生计。谁曾想,八年后竟被镇政府贴上了“违法建筑”的标签。更令人心惊的是——12月3日《限期改正》,12月6日《限期拆除》,12月7日《催告通知》,12月8日《强制拆除决定》。四道文书如催命符般接连砸下,企业主捏着文件双手发抖:“我的厂子,真要这样不明不白被碾成废墟?”
这不是拆违,这是对法律程序的公然践踏!即使是违法建筑,拆除也绝非“今天认定明天推”的儿戏。法律为拆违铺设了严密程序防线,跳过任何一步,强拆便是违法!
1、拆违不是“快闪行动”,法律设下七道防火墙
《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及最高法判例,合法拆违必经七大关卡:
- 立案调查: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拍照取证,调取土地规划档案;未调查即认定=程序严重违法。
- 事先告知:书面告知涉嫌违建事实、法律依据及陈述申辩权;未告知=剥夺救济权利。
- 听证权利:对重大财产处罚必须告知听证权(厂房、住宅等);未告知听证=强拆决定可撤销。
- 作出限拆决定: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载明法律依据及救济途径(复议/诉讼时效6个月);未载明诉权=程序违法。
- 催告履行:限期届满后10日内书面催告,再次告知履行义务及申辩权;跳过催告=强拆违法。
- 强制拆除决定:经催告仍不履行,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并公告;未公告=程序无效。
- 实施强拆:必须待复议/诉讼期满(至少6个月),且报请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未到期强拆=重大程序违法。
血泪警示:前述北京企业遭遇的“一天一文书”,将法定数月程序压缩至5天,彻底碾碎企业主申辩权——这种操作在法律眼中无异于“程序裸奔”!
2、历史建筑≠一拆了之,三大免死金牌常被忽视
无证厂房未必是违建!
法律为历史遗留建筑预留生存空间:土地来源合法。
本案企业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权属无争议,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历史遗留用地处理意见》,可补办规划手续。
信赖利益保护:厂房建于2013年且持续经营八年,政府从未制止。最高法判例(2019行申12345号):长期默许形成信赖利益,强拆需全额补偿。
民生保障考量:厂房维系数十员工生计,强拆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59条。行政机关应优先采用整改、补办手续等替代方案。
律师点睛:“未办证”只是表象,需深挖历史成因。若因政策变动、部门推诿导致无证,强拆方可能构成行政侵权!
3、强拆临头,企业主必抓三根救命稻草
第一根:程序反杀
立即起诉《限拆决定》:针对镇政府的《限期拆除决定书》,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强拆自动暂停(《行政强制法》第44条)。
紧急申请财产保全:向法院提交《停止执行申请书》,防止强拆“突然袭击”。
第二根:以谈促战
持《行政赔偿预先告知书》与政府协商,核心主张:建筑重置成本(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停产停业损失(前3年月均利润×补偿期),员工安置费用。
第三根:阻击强拆现场
若强拆队突然到场,立即启动“三必须”行动:
必须录像:对准执法人员面孔、车辆牌号、拆除过程;
必须索要文书:要求出示加盖公章的《强制拆除决定书》;
必须报警:拨打110并录音:“现遭遇非法强拆,请出警保护公民财产”。
4、律师忠告:程序违法是维权者的核武器
江苏某化工厂案中,镇政府未听证即强拆4800㎡厂房。企业主在拆迁律师指导下:起诉强拆程序违法(胜诉),反诉行政赔偿(获赔厂房损失+经营损失共2300万),程序违法成本远超违建治理收益!
法律从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当铲车逼近厂区大门时,你手中的《行政强制法》第44条,就是最坚硬的盾牌。记住:真正的违建必须拆除,但程序正义不容打折——这不仅是企业的生机,更是法治社会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