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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最高检怒斥:对公众质疑漠视,隐瞒真相的人就是我们最大的敌人!
翻开“毛选”第一卷,开篇第一句话就说: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 在当下抗击疫情的斗争中,新冠肺炎病毒无疑是我们的敌人,而且是我们的最大敌人。这个敌人虽然我们还没有完全搞清楚它的来龙去脉,但我们能很强烈地感觉到它的存在。我们对这个敌人已经层层设防、步步围剿了! 在这场全民战“疫”斗争中,有一些敌人是我们还没有警惕或警惕不够的。比如,对疫情苗头侥幸观望;对公众质疑漠然视之;对属地情况“一问三不知”;对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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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表态!生态环境部:严格禁止对中小企业“一刀切”
近日,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规范生态环境督察执法工作,提升执法规范性公平性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在“答记者问”中,负责人明确否定了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中对企业采取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处置措施,并将通过4方面的具体举措加以落实,以实际行动支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那么,生态环境部具体都做了哪些表态呢? (以下为“答记者问”原文 转自“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 问:生态环境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中出现的“一刀切”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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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住宅”与“非住宅”,补偿能差几十万?这可不能糊涂
导读:在明律师在解答被征收人咨询时,常遇到这样的提问:“我的房本上写的是住宅,但因为我家临街,地理位置不错,后来就改成门市了。结果征收时他们说我用住宅做生意是违法的,只给我按住宅的标准补偿,我该怎么办呀?”众所周知,在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性质(或设计用途)一栏会标明房屋的用途,是否是住宅一目了然。虽然仅一字之差,但若是遇到征收,它们的补偿就天差地别。那么他们具体有什么不一样呢?“住宅”能否改为“非住宅”呢?本文,刘勇进律师就为您具体分析。 房屋用途需在调查登记环节查明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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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村“一户多宅”不用怕,三种办法破解难题
导读: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现状较为复杂,不仅出现了一些私搭乱建的房屋,“一户多宅”的现象也尤为突出。但是,《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很多农民朋友担心,“一户多宅”问题是不是无法解决了?事实并非如此。近些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措施,关于“一户多宅”的问题,我们有望采用三种办法妥善处理,广大农民朋友一定要尽早了解,予以重视。 【新版《土地管理法》:在“一户一宅”基础上实现户有所居】 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即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