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防控期间,工资应当如何合法支付?必须全额支付吗?
导读: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不断蔓延和发展,在全国范围内打响了一场“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在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关心的可不仅仅是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也十分关注自己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报酬能否如数如期发放,自己的基本居住生活开销能否得到保障。毕竟,“人活着,但钱没了”是不可接受的。刘勇进律师今天为大家做简单的整合,让广大群众了解,在疫情防控期间,你到底能拿到多少工资,企业必须像往常一样全额支付工资吗? 一、法律法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北京市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疫情防…
-
打着防疫的旗号,就能为所欲为吗?
一家三口在家里打麻将被志愿者砸桌子连扇耳光,引发全国网友热议 疫情凶猛如虎。但只要掌握了病毒的传播规律,就能遏制住其蔓延趋势。 这不,经过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等应对策略的实施,通过全民“禁足”的自我隔离,除湖北外,全国其他省份新增确诊病例数已实现“13连降”:从2月3日的890例下降至16日的115例。 为了防控疫情,人们付出的代价不可谓不大。比如有的地方出于当地防控工作的必要,进行严格的小区封闭管理。不过大家都理解,这是切断病毒传播的必要手段。 但有些事,疫情再紧急,也不能干。 一 湖北孝感,一…
-
不能按时复工返岗,房租能否减免?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儿
来源:经济日报客户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社会生产生活所造成的影响不可忽视。在此情形下,因此疫情而导致的合同义务无法履行势必会大量产生。很多消费者关心的问题是,在此情形下如何能够在维护大局稳定的同时又保护自身权益?今天就来说说消费者合同权利保护那些事儿。 问题一:网购产品被取消订单,能否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电子商务法》第49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经营者在网站发布的商品信息符合要约条件,…
-
最高检发布首批10个典型案例:严惩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11日对外发布了首批十个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据悉,该批典型案例共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七类犯罪。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办理各类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案件,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各个环节依法把握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正确处理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的关系,从快从严查办了一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
-
疫情下销售海外进口口罩的法律风险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一罩难求”的现象较为突出。根据工信部发布数据,中国口罩日产最高产量为2000万只。 如果将口罩分为医用口罩、普通纱布口罩、日用防护型口罩、工业防尘口罩四类的话,医用口罩在其中占比约54%。这个数量相对于中国13.9亿的人口基数显然是微不足道的。 由于疫情之下口罩需求量巨大,因此获取口罩的各种渠道途径的安全性及合法性成为值得关注的新问题。 2020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
-
重磅|最高检怒斥:对公众质疑漠视,隐瞒真相的人就是我们最大的敌人!
翻开“毛选”第一卷,开篇第一句话就说: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 在当下抗击疫情的斗争中,新冠肺炎病毒无疑是我们的敌人,而且是我们的最大敌人。这个敌人虽然我们还没有完全搞清楚它的来龙去脉,但我们能很强烈地感觉到它的存在。我们对这个敌人已经层层设防、步步围剿了! 在这场全民战“疫”斗争中,有一些敌人是我们还没有警惕或警惕不够的。比如,对疫情苗头侥幸观望;对公众质疑漠然视之;对属地情况“一问三不知”;对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对…
-
最新表态!生态环境部:严格禁止对中小企业“一刀切”
近日,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规范生态环境督察执法工作,提升执法规范性公平性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在“答记者问”中,负责人明确否定了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中对企业采取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处置措施,并将通过4方面的具体举措加以落实,以实际行动支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那么,生态环境部具体都做了哪些表态呢? (以下为“答记者问”原文 转自“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 问:生态环境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中出现的“一刀切”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答…
-
拆迁“住宅”与“非住宅”,补偿能差几十万?这可不能糊涂
导读:在明律师在解答被征收人咨询时,常遇到这样的提问:“我的房本上写的是住宅,但因为我家临街,地理位置不错,后来就改成门市了。结果征收时他们说我用住宅做生意是违法的,只给我按住宅的标准补偿,我该怎么办呀?”众所周知,在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性质(或设计用途)一栏会标明房屋的用途,是否是住宅一目了然。虽然仅一字之差,但若是遇到征收,它们的补偿就天差地别。那么他们具体有什么不一样呢?“住宅”能否改为“非住宅”呢?本文,刘勇进律师就为您具体分析。 房屋用途需在调查登记环节查明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
2020年,农村“一户多宅”不用怕,三种办法破解难题
导读: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现状较为复杂,不仅出现了一些私搭乱建的房屋,“一户多宅”的现象也尤为突出。但是,《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很多农民朋友担心,“一户多宅”问题是不是无法解决了?事实并非如此。近些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措施,关于“一户多宅”的问题,我们有望采用三种办法妥善处理,广大农民朋友一定要尽早了解,予以重视。 【新版《土地管理法》:在“一户一宅”基础上实现户有所居】 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即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