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证据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证据有哪些?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当事人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房批准文件、房屋平面图等。
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这可以包括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安置协议、生效裁判文书等。
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这可以包括房屋征收决定、拆迁公告、房屋被拆除前的照片、录像等。
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这些协议通常包括补偿金额、安置方式、安置地点、搬迁时间、过渡期等内容。
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拆迁许可证。这是由当地政府颁发的一种许可证,允许拆迁人进行拆迁。
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拆迁人已经发布了公告,告知被拆迁人有关拆迁的事项。
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新建建筑物的合法性。
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这些报告通常由专业的测量机构出具,可以证明被拆除房屋的面积大小。
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这些凭证可以证明拆迁人已经向被拆迁人支付了相关费用。
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这可以包括临时用房的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
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用于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的相关信息。
总之,当事人需要在诉讼中充分准备所有相关证据,并在法庭上积极主张自己的权益,以获得公正合理的补偿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