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信息公开要交12万?目的竟是为节省行政成本?
导读:信息公开是被拆迁人维权的第一步,也是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的第一步,公开信息不情不愿,甚至开天价费用“藏着掖着”,本身就说明了政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问题。“国务院出台信息公开收费管理办法,不是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增加政府收入,而是避免少数人滥用权利问题,最大限度把合理合法的需求满足好,把不合理不合法的诉求限制住。”
申请信息公开,竟然还要交12万?这样的事,你听说过吗?
近日,家住福建省莆田市的陈女士就遇到了如此蹊跷的事儿。据华商报消息,“拆迁户申请拆迁信息公开,被有关部门告知要交12万信息处理费”一事引发网友热议。有专家表示,信息公开是政府部门的法定职权,不应该随意设置障碍,更不应该向申请人索要12万元的信息费用。
房屋无端被强拆,申请信息公开要交12万?
2016年,家住福建省莆田市的陈女士因政府高速公路项目,房子被纳入征收范围。由于补偿标准过低,陈女士一直没有与政府部门就安置补偿协议达成一致。2022年4月,区政府在未征得陈女士同意且事先未通知她的情况下,强拆了她家的祖宅,之后又对其他四处房屋进行强拆。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女士联系律师,将区政府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定“区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
由于政府部门未公示相关赔偿标准,村民获得的赔偿数额也是不一,陈女士听取了律师的建议,向区政府申请了“信息公开”。
其实,在征地拆迁案子里,由于被拆迁人与政府之间存在巨大的信息差,申请信息公开再正常不过了。虽然一些政府部门可能不会给被拆迁人好脸色,但是该履行的义务还是要的。抱着这样的心理,陈女士向区政府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书》。接到申请书后,区政府马上给出了答复,得知有消息后,陈女士喜出望外,可是在看区政府的答复书时,希望瞬间就被一盆冷水浇灭。
区政府回复称,“依据国家法规,信息处理费需要12万元,电子版也要收费,如果不想交钱,可以现场查阅、抄录”。陈女士从律师处了解到,抄录意味着可以拍照,但单位负责人称只能手抄。
一审败诉,当事人无奈交钱。负责人:目的是节省行政成本。
“3000多页纸要12万?这是成心不想让我们知道拆迁信息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女士将区政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其作出的答复书。
根据已经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1月18日,原告向涵江区政府申请公开补偿安置标准、各个被征收人丈量评估情况、各个被征收人补偿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安置房面积、货币补偿金额、安置时间等),同时指定信息提供的形式为纸面,获取信息的方式为邮寄、快递。2023 年2月 13 日,涵江区政府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并告知原告其所申请的各个被征收人丈量评估情况、各个被征收人补偿情况可以公开,已达到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应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2月25日,原告收到《告知书》后表示不服,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院认为,原告向被告涵江区政府申请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各个被征收人丈量评估情况、各个被征收人补偿情况的政府信息……对于原告所申请的各个被征收人丈量评估情况各个被征收人补偿情况,认为属于可以公开的范围,但因信息材料数量过大,且原告指定信息提供的形式为纸质,获取信息的方式为邮寄、快递。综上,涵江区政府作出的被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符合法律规定,原告请求撤销该《答复告知书》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拿到败诉判决后,陈女士怒上心头,直接联系区政府索要信用卡账号,打算将12万直接打给他,可是,区政府负责人却告诉她,汇款账号也要走信息公开程序,换句话说,陈女士需要申请“信用卡账号”的信息公开,在区政府作出答复后,才能把钱打进去。这一环扣一环,颇有诈骗公司的风范。
无奈之下,陈女士将自己的遭遇发到网上,希望能够通过互联网维权。
陈女士发布消息后,迅速有记者采访区政府,区政府回应称,赔偿信息并非公示范围内的信息,需要收取一定的信息公开费降低行政成本。当问及如何认定陈女士申请的信息非政府主动对外时,有关负责人并未答复,而是表示如果陈女士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到目前为止,此事尚未结束。
拆迁律师提示:信息公开乃政府责任,切不可随意设障。
在信息公开过程设置天价行政费用并非涵江区人民政府首创,2021年,家住山东省的李某向街道办申请信息公开,却被告知需要缴纳15万元的信息处理费。我国《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拆迁律师想说的是,信息公开是被拆迁人维权的第一步,也是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的第一步,公开信息不情不愿,甚至开天价费用“藏着掖着”,本身就说明了政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问题。“国务院出台信息公开收费管理办法,不是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增加政府收入,而是避免少数人滥用权利问题,最大限度把合理合法的需求满足好,把不合理不合法的诉求限制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