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自己建的房子该不该纳税?
农村宅基地自己建的房子该不该纳税?
一、农村自建宅基地是否应纳税?
1、农村自建自建房屋并不一定要交税,需要交税的房屋有三种:
(1)农民私自占用农地自用
即使是真正的农民在农村盖自己的房子,根据国家政策,也是占地建房,要缴纳占用土地费和相关附加税。
(2)为非农目的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
如果自建房不是自己居住,而是用作他途,比如做生意,做门面房,办厂等等,虽然也叫自建房,但是因为用途违背了居住的初衷,所以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等附加税费。
(3)在市郊或县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农民自建的房屋
该种情况下的自建房,虽然仍然属于自用,但由于其地理位置已经不再是占用农村耕地,而是位于城市边缘的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不再是集体用地,因此除缴纳占用耕地的地税外,还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不过,在这里,房子的主人是有不动产证的,而且房子也是可以用来交易的,不像是农村的房子,不能用来交易,也不是个人的不动产证。
2、不纳税的情形有:
(1)军事基地占用耕地
一般来说,军工厂都是建在远离市区的地方,因为国家的需要,所以不需要缴纳任何的税收。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土地的使用
作为社会公共设施的需求,学校、养老院、医院等公共设施的建设与完善也无需缴纳税收。
3、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进行税收减免:
(1)铁路,公路,机场,机场,机场,机场,港口,航道,因占耕地面积较大,且属于国家公益事业,按国家规定,每平方米征收耕地占用税,税率为2元。
(2)对于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者,老根据地,少数民族的民族聚居区,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户,自建住房,占用耕地的农户,将给予免征或减免部分耕地占用税的优惠,给予其特殊照顾,以保障其生活。具体来说,纳税人按照土地使用标准,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可以部分或全部减免税费。
二、宅基地是否将被征用?
1、农村土地并不是一定会被征用,只是有可能被征用。
土地征收是一项具有强制性质的具体行政行为。在集体和公共社会需要的时候,个人利益要让位于集体和公共利益,但是国家也会将民生考虑在内,以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为依据,对被征收对象进行合理补偿。
2、征用土地,但须按法律程序办理。
土地征用的程序大致可分六步:调查,评估,公告,听证,登记,协议。其中,公告和听证程序属于被征收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如果在公告公示期内,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提出异议,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的,也应当及时要求召开听证会。
三、房屋拆迁补偿款能否继承?
1、房屋拆迁补偿款能否继承?
拆迁补偿款指的是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土地实施房屋拆迁行为,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的补偿款项,它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可以依法予以继承。
2、就地上物而言,应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已经去世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可以按照继承关系进行分配。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在一户人口减少的情况下,宅基地仍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其补偿款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享有。
农村自建房屋通常建在宅基地上,建这类房屋并不一定要纳税。如果不确定要不要交税,那就去找专业的律师。关于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屋要交税吗?还有其它相关问题,可以马上咨询,我们将配比专业律师为你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