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拆中的“隐身术”:村委会与企业代拆代签,法律责任能否逃脱?

在征地拆迁的实践中,一种令人困扰的现象屡见不鲜:上门谈判补偿的是村干部或企业人员,协议上盖着非政府机构的印章,甚至实施强拆的是一群身份模糊的“施工队”。而当权益受损的百姓试图追责时,本应负总责的行政机关却往往隐身幕后,以“此非政府行为”为由推诿塞责。

这种“借壳执行、金蝉脱壳”的套路,让许多被征收人陷入维权对象不明的困境。本文将厘清其中的法律逻辑,明确指出无论前台执行者是谁,法定的征拆责任主体始终是行政机关,并为被征收人提供一套清晰、可操作的维权路线图。

1、 铁律:征拆法定责任主体无可替代

无论是依据《土地管理法》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我国法律均明确规定,征地拆迁(征收)的合法启动者、组织者和责任承担者,只能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

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招商企业、拆迁公司是民事主体,它们均不拥有作出征收决定、制定补偿方案或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行政权力。实践中,行政机关有时会通过口头授意、默认许可或非正式安排,驱使这些组织和个人冲到一线,其根本目的往往在于规避严格的法定程序、逃避未来可能的法律诉讼与国家赔偿。

然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委托其他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需承担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判例也一再申明,在征收范围内发生的、旨在推进征收工作的拆除行为,原则上应推定为由征收主体实施或承担责任。换言之,“委托”不能成为免责盾牌,“隐身”无法切割法定职责。

2、 两种典型操作套路与法律定性

套路一:代签补偿协议——无权代理,协议可撤销

在集体土地征收中,村委会有时会以“代表村民”“统一办理”为由,在未获村民明确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代签补偿安置协议。这属于典型的“无权代理”。

依据《民法典》,未经被代理人(村民)追认,该代理行为对其不发生效力。村民有权拒绝承认此类协议的约束力,要求与法定的征收部门重新协商。若协议存在伪造签名等情形,则可能涉及更严重的法律问题。

套路二:委托实施强拆——违法委托,责任连带

更有甚者,行政机关为回避司法强拆的复杂程序和对自身“强拆违法”的直接指控,会暗示或默许企业、村委会等组织直接实施暴力拆除。根据《行政强制法》,对于合法建筑的强制拆除,必须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行政机关自身并无直接强拆权,更无权将此权力“转包”给任何非行政主体。

因此,这种委托本身即属违法,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实施强拆的具体单位或个人,也可能同时面临民事侵权索赔乃至刑事追责。

3、 四步维权指南:从现场应对到司法救济

当遭遇此类情况时,请保持镇定,按以下步骤理性维权:

第一步:确保安全,冷静取证

人身安全永远第一位。避免直接、激烈的肢体冲突。在安全前提下,立即、全面地收集证据:

主体证据:对现场人员进行拍照、录像,记录其相貌、着装、车辆车牌及单位标识,并尝试询问、录音其声称的委托单位。

行为证据:全程记录拆除过程,拍摄房屋原状、拆毁瞬间及最终废墟状态。如遇代签协议,保留协议文本。

沟通证据:保存所有相关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书面通知等。

报警记录:立即拨打110报警,清晰陈述“正在发生非法强拆”,要求警方出警制止并制作笔录。这是固定事实、引入公权力监督的关键一步。

第二步:精准锁定责任主体,启动法律程序

维权的核心对象是背后的行政机关,而非前台的“执行工具”。证据固定后,可选择以下途径:

行政复议:在知道该违法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实施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提出复议,请求确认委托行为及强拆行为违法。

行政诉讼:更直接的方式,或在复议后不满结果时,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委托的行政机关列为被告,请求法院确认行为违法并判决行政赔偿。

第三步:提出国家赔偿,填平财产损失

根据《国家赔偿法》,因行政机关违法征收、强拆造成的财产损失,受害人有权获得全面赔偿。赔偿范围应包括:被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值、屋内物品的损失、搬迁与临时安置费用,以及可能的停产停业损失等。应在复议或诉讼中一并提出明确的赔偿请求。

4、 必须警惕的三个维权误区

误区一:轻信“口头授权”:合法的行政委托必须有书面委托书。对任何声称有“口头委托”的人员,均应要求其出示书面依据,否则其行为在法律上无法直接归责于行政机关(尽管可通过其他证据链追溯)。

误区二:告错对象:不要只起诉实施强拆的企业或村委会。你的核心目标是追究行政机关的违法责任并获得国家赔偿,应始终将其作为主要维权对象。

误区三:延误时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有严格法定期限(分别为60日和6个月),自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切勿因协商或等待而错过黄金维权期。

结语:征地拆迁中的“隐身术”与“替身戏”,是对法治原则和政府公信的严重损害。被征收人应当清醒认识到,法律已经构筑了明确的责任框架——前台执行者或许可以伪装,但后台的法定责任主体无处遁形。掌握证据、熟知法律、精准维权,是戳破套路、守卫自身合法产权的唯一正道。唯有如此,才能倒逼征收行为在法治的轨道上公开、规范、文明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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