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地埋杆后一再违约,农民的权益谁来保障?
导读:在辽宁省盖州市奋某村,64岁的村民刘某明为了自家承包地里三根高压电线杆的事,已经奔波了一年多。2025年4月,当地某供电站在未告知、未补偿、未审批的情况下,强行将三根高压杆埋入他的承包地,且对同村其他村民足额支付了占地补偿,唯独对他分文不给。供电站两次承诺挪杆,两次违约,从“几天内挪走”到书面承诺“4月1日前移除”,再到擅自延期至11月。刘某明维权一年多,合法土地权益遭到严重漠视,至今仍无结果。

1、未批未补,三根电杆强占承包地
刘某明今年64岁,是奋某村一位普通农民。家中几亩承包地,是他和全家人最主要的生计来源。2025年4月,盖州市某供电站在奋英村进行电力施工时,未提前告知刘某明,未取得他的同意,未签订任何补偿协议,更未办理合法的用地审批手续,就直接将三根高压电线杆强行埋进了他的承包地里。
更让刘某明感到寒心的是明显的区别对待。同一批电力施工中,供电站在其他村民的承包地里埋杆时,都足额支付了占地补偿款,手续齐全、协商到位。唯独对他刘某明的承包地,既不支付一分钱补偿,也不提前打招呼,完全是“想埋就埋、想占就占”的蛮横态度。当时,刘某明当场阻止了施工,但考虑到北沟附近有不少养鸡户,如果强行断电,会严重影响养殖户的生产生活。在供电站工作人员“几天内就把杆子挪走”的口头承诺下,他心软了,同意了先通电、后挪杆的安排。没想到,这份顾全大局的妥协,换来的却是一年多的推诿与失信。
2、两次违约,挪杆期限一延再延
供电站口头承诺的“几天内挪走”,很快变成了遥遥无期的空头支票。在此后的日子里,刘某明多次主动联系供电站沟通挪杆事宜,对方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无奈之下,他开始拨打政务服务热线投诉维权,希望通过官方渠道推动问题解决。
在政务服务热线的协调下,2025年12月24日,盖州市某供电站工作人员与刘某明沟通后,给出了明确的书面承诺:承诺于2026年4月1日前,将埋在其承包地里的三根高压电线杆全部移走。拿到书面承诺的刘某明以为问题终于有了解决希望,便耐心等待。可直到2026年4月,承诺期限已经届满,三根电线杆依旧纹丝不动地矗立在他的承包地里。
刘某明再次投诉后,供电站不仅拒绝履行承诺,还单方面将挪杆期限擅自修改为2026年11月30日,甚至强硬地表示“不同意也没办法”。从“几天内挪走”到“4月1日前挪走”,再到“11月再说”,供电站一次次承诺,一次次违约,把白纸黑字的书面承诺当成了可有可无的摆设。刘某明无奈地说:“他们出尔反尔,我实在不知道还能相信谁。”
3、同地不同权,农民权益遭漠视
刘某明反复强调,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严格保护,承包地并非可以随意侵占的“无主地”。供电站作为国有企业,本应是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的标杆单位,却做出了如此违法违规、出尔反尔的行为。
最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双重标准。同一批施工、同样是占用农民承包地,其他村民都能拿到足额补偿、得到妥善安置,唯独他被区别对待——既没有补偿,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甚至连最基本的提前告知都没有。这种“同地不同权”的待遇,让他感到自己的权益被严重漠视。三根高压电线杆立在承包地里,不仅占用了宝贵的耕地面积,影响了正常的农业机械耕作和农作物种植,造成了持续的经济损失,更让他一年多来寝食难安,精神上也承受着巨大压力。
4、诉求明确,期盼公道早日落地
一年多来,刘某明为了挪杆、维权,跑遍了村里、镇里,反复联系供电站、拨打政务服务热线,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却始终没能得到满意的答复。供电站的两次违约,让他对对方的诚信产生了彻底怀疑。他担心,如果11月的期限再次落空,自己又该如何是好?
刘某明提出了三点合理诉求:
第一,要求供电站立即履行承诺,在最短时间内移除三根高压电线杆,恢复土地原状,不能再以任何理由拖延。
第二,按照同一项目中其他村民的补偿标准,足额支付占地补偿款,并赔偿其一年多来的土地占用损失、青苗损失以及维权产生的所有费用。同样是占地,不能区别对待。
第三,对涉事工作人员进行严肃问责,查明为何在未批未补的情况下强行施工,为何对其他村民足额补偿而对他分文不给,为何两次承诺两次违约,并向刘某明作出公开、诚恳的道歉。
刘某明期盼相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监督供电站纠正违法行为,还自己一个公道。一年多的维权之路已经让他身心俱疲,但他依然没有放弃。他相信,法律和制度会保护守法农民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只有问题得到真正解决,违规行为得到纠正,农民的权益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