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水断电八年,为何只赔四十八万?
导读:2005年寒冬,北京通州区某村。老刘裹着军大衣摸黑穿过院子,塑料桶里晃荡的井水溅湿了裤腿。西厢房传来小孙女的哭闹:“爷爷,冰箱里的奶馊了!”——这是村委会切断水电的第三个月。他望向院外灯火通明的商品房工地,推土机的轰鸣碾碎了最后的希望。十七年前签下的开发协议,竟成了吞噬自家祖宅的饕餮。
一纸协议埋雷:旧村改造变夺宅之战
2002年,村委会与某开发商签订《旧村改造协议》,约定“三通一平净地交付”。当印着红章的规划图贴在村口公告栏时,村民们都以为迎来了致富机遇。唯独老刘盯着协议附件里的拆迁补偿标准皱紧眉头:“这价还不够买半间房啊!”
三年拉锯战,开发商将补偿款从80万提到150万,老刘始终没松口。2005年深秋,村支书带着保安队堵门:“全村就你当钉子户?耽误旧村改造你担得起吗!”次日清晨,老刘拧开水龙头只听到刺耳气鸣声,电表箱被焊上拇指粗的铁链。
黑暗中的抗争:八年提水生涯
这场人为制造的生存危机持续了整整八年。老刘不得不在寒冬凌晨排队接公用水,全家六口挤在点蜡烛的堂屋。最揪心的是小孙女突发高烧那夜,他砸开结冰的井台打水物理降温,手指冻出紫黑色冻疮。
“他们想用断水电逼我认输。”老刘向拆迁律师展示厚达半米的证据:2011年村委会《关于迁移变压器的通知》,2013年《限期搬离告知书》,尤其是2015年开发商致村委会的函件中赫然写着:“刘宅不断水电,回迁房工程无法推进”。
法庭鏖战:谁该为黑暗买单?
2019年5月,当推土机终于推倒老宅时,他攥着拆迁律师拟写的诉状走进法庭。庭审焦点如三把利刃悬顶:
第一刃:谁是断电元凶?
村委会咬定“线路老化”,开发商辩称“与我无关”。律师当庭抛出铁证:该村采用总表制供电,变压器迁移工程由村委会主导;更关键的是,开发商曾向村委会支付过“拆迁障碍清除费”。
第二刃:八年追索是否超时?
“侵权行为具有持续性!”律师指着《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强调。从2011年断水电至2019年强拆,老刘每年信访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法官当庭调取的2018年《信访答复》中,村委会亲口承认“刘宅水电问题系拆迁遗留”。
第三刃:四十八万如何计算?
开发商律师讥讽:“农村破房哪值这些?”拆迁律师同步展开三组证据:
同地段房屋租赁合同:200平米院落月租不低于6000元;
房产评估报告:涉案宅院正常年租金可达7.2万;
北京统计局数据:2011-2019年房租累计涨幅183%。
“八年应收租金76.8万,我们仅主张48万已是让步!”律师的结辩词震动法庭。
判决书里的法治微光,法院的判决书写满三页纸,字字如钉:“村委会作为供电供水管理方及土地交付义务主体,中断民生服务逼迫搬迁,构成持续侵权。开发商虽系受益方,但无证据证明其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经核算2011年8月至2019年5月共94个月,参照周边租赁价格并考虑老刘家六口人实际需求,酌定月损失5100元,总计479400元。”
2022年初春,老刘在强制执行窗口拿到支票。四十八万在京城不过是个卫生间价钱,但判决书末尾那行加粗文字更珍贵:“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断水断电等方式迫使当事人搬迁”。
黑暗逼迁背后的制度黑洞:拆迁律师在案件复盘时指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以中断供水供电等方式强制搬迁。但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尚无专门立法,致使村委会成为法律监管盲区里的“土皇帝”。
老刘如今租住在五环外的板房里,窗台上摆着老宅门前的石榴树枝。四十八万买不回八年的暗夜岁月,但那份判决书如同刺透黑幕的探照灯——当城市化巨轮碾过乡土中国,司法正在为最微弱的抵抗者撑起最后的法律穹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