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补偿协议发现房屋不在拆迁范围怎么办
签了补偿协议发现房屋不在拆迁范围怎么办
在房屋、土地征收中,老百姓总是处于被动的状态,征收方说什么我们也无法分辨。唐某已经与征收方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但没过几天发现自己的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那么签了补偿协议发现房屋不在拆迁范围怎么办
唐某在某市某区合法拥有农村拆基地房屋一处,因新建道路项目被列入拆迁范围。不久前,唐某与某市某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签订了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签订后拆迁人对唐某的房屋实施了拆除。然而,唐某认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的补偿标准过低,故委托律师介入本案,代理维权事宜。为核实拆迁行为的合法性,代理律师向相关部门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本次征地拆迁相关文件。
最终,唐某得知其房屋并不在拆迁许可范围之内。这一发现令唐某十分震惊,意识到自己被错误地纳入了拆迁范围,于是他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他与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无效。
在诉讼中,唐某的律师提出了以下主张:首先,原告唐某的房屋并不在拆迁许可范围之内,因此双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因主体不适格,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其次,拆迁人在明知唐某的房屋并不在拆迁许可范围之内的情况下,故意隐瞒实情,意图对被拆迁房屋实施拆迁,应当对本案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审理,法院支持了唐某的诉讼请求,认定双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并要求拆迁人对唐某进行合理的补偿和赔偿。这一判决充分体现了法律对老百姓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提醒我们在涉及房屋、土地征收等重大利益时,一定要保持警惕,谨慎处理。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老百姓在房屋、土地征收中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很容易受到不公平待遇。因此,我们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征收行为,确保征收过程中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