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老人遭遇失地断保余生无着,拆迁律师强势介入获法院支持!

导读:征收部门实施征地行为时不光要为咱们提供土地补偿费、树苗费等费用,还要为咱们的后半辈子负责。如果土地被征收,我们一定要坚持做到“让地不让利”,因为一旦让利,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永久损害。

土地被征收了,养老问题谁来负责?农民苦不堪言,敢怒不敢言。近年来,随着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的建设推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保养老等问题都成为了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涉及众多农民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如何确保被征地农民“失地”不“失利”,考验地方政府管理智慧。

来看拆迁律师代理过的下面这一则成功案例。最终,在拆迁律师的帮助下,法院责令“区政府在判决生效之后两个月内作出处理”。

案件事实:

孙某系沈阳市于洪区A村村民,在该村有承包地,并且持有沈阳某公司颁发的《土地股股金证》。2005年至今,孙某自己占股的集体土地多次被征收,但从未获得合理的土地补偿费,也没有得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另外,村集体的股金分红在多年前已经停止,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任何保障。

我国相关法律均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医疗保险等基础社保作出规定,明确被征地农民的社保问题不仅关乎农民基本生存和生活水平,还关乎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孙某认为自己作为被征地农民,有权利获得社保安置。2022年3月8日,孙某向区政府提交申请给付社会保障费用的报告,但未获得任何回应。

律师观点:

随后,孙某果断选择委托拆迁律师代理案件,准备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拆迁律师认为区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明显违法,支持其被代理人通过公力救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遂孙某将区政府告上法庭。

诉讼过程:

庭上,区政府辩称:我单位已经支付完毕“土地征收补偿费用”,故不存在未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的情况;孙某未经办理社保的前置程序,其诉求无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根据相关规定,被征收农民参加养老保障,由被征地村民所在村的村委会提出名单,经过乡镇级人民政府审核后递交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核定。本案中孙某并没经历过上述程序。

故请求法院驳回孙某的诉讼请求。

诉讼结果:

沈阳市大东区法院认为:原告孙某作为被征地农民,现已年满58周岁,根据市政府的相关文件,已达到保障年龄,依法享有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权利。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涉及多个部分和环节,这些工作因政策性强,环节多,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对政策的理解、宣传、执行以及相关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不到位的情况。在原告符合社会保障权构成要件的情况下,被告不宜再将权利分解,因为这种行为有可能造成程序的空转以有关政策无法落实。

最后,区政府应当保障孙某的社会保障权,确保当事人的权益能够落实到位。故判决区政府于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内对孙某的申请作出处理。

拆迁律师贴心提醒:

在此,拆迁律师想告诉被征地农民,征收部门实施征地行为时不光要为咱们提供土地补偿费、树苗费等费用,还要为咱们的后半辈子负责。如果土地被征收,我们一定要坚持做到“让地不让利”,因为一旦让利,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永久损害。

在今天的中国农村,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加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收用于公共建设。这些土地征收项目对于那些年龄较大、依靠土地为生的农民。一旦养老问题得不到解决,这已经成为了当前农村社会的一个严峻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土地征收对于农民养老问题的影响。许多农民在年轻时通过辛勤耕耘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收入,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养老资金。然而,一旦土地被征收,这些农民就失去了他们唯一的收入来源和养老保障。政府往往只提供一定的补偿款,而这些补偿款在短短几年内就会用尽。农民在老年时期的生活质量将会变得非常糟糕。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其中之一是政府对于土地征收的过度依赖。政府在推动城市化、工业化的过程中大量征收土地。但是,政府往往没有为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提供足够的养老保障措施。

另一个原因是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不完善。目前,农村养老保险等养老保障措施仍然比较薄弱,无法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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