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平台街道宋梨园村等征收土地预通告
商丘市平台街道宋梨园村等征收土地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及《中共商丘市委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商发﹝2015﹞8号)的有关规定,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安排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商丘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专项规划等,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阳澄湖路(腾飞路-富商大道),仓颉路(汇聚十路-汇聚九路),汇聚九路南侧、仓颉路东侧、致富路北侧、生态路西侧。涉及平台街道宋梨园村沈大庄组、石庄组、小沈庄组、杨庄组,张阁镇孙集村辛庄组、安庄组、孙小楼村宋庄组、孙小楼组,民安街道翁庄村孙门楼组、苗庄村小闫庄组。拟征收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为准。
三、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对拟征收土地依据国家测绘行业规程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四、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对拟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370—3033809。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