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青澳湾农村污水治理提升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汕头青澳湾农村污水治理提升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汕头青澳湾农村污水治理终端扩容提升项目征收土地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南澳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5)〔2023〕51号)、《关于汕头市南澳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汕自然资地〔2023〕55号)等文件和《关于青澳湾农村污水处理站北侧农用地列入汕头市南澳县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批复》(南府办函〔2022〕133号)精神,现将我县征收集体土地804平方米(折合0.0804公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汕头市南澳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青澳湾农村污水治理终端扩容提升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地类
被征收土地为南澳县青澳旅游度假区山岗经济联合社所有位于青澳湾农村污水处理站北侧集体土地。土地地类为:集体农用地(林地)804平方米(折合0.0804公顷)。
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面积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面积为南澳县青澳旅游度假区山岗经济联合社,被征收土地为集体农用地(林地),用地面积804平方米(折合0.0804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支付方式、留用地安置办法、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按《南澳县征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南府〔2022〕21号)的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期限为10日(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 18日)。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