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七年未落实,村民的“盼公正”还要等多久?
导读:2017年,南某村启动城中村改造,这本是改善村民居住环境的民生工程。然而,七年过去,村民吉某根等人在拆迁补偿、村务公开、宅基地结算等问题上的维权之路,却始终未能走向终点。2018年,吉某根曾通过行政诉讼胜诉,法院判令乡政府履行监督职责、责令村委会公开村务信息。但胜诉之后,信息公开的要求并未完全落实,宅基地结算争议、集体资金使用疑点、强拆事件接连浮出水面。当一份胜诉判决无法撬动基层治理的僵局,当一份份举报材料石沉大海,村民们的“盼公正”究竟还要等多久?
1、村务公开诉讼胜诉,信息公开为何仍落空?
2017年10月,南某村启动整村拆除。次年6月,村民吉某根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向南某村委会邮寄《村务公开申请书》,要求书面公开城中村改造方案及申报材料。村委会未予回应。7月,他向属地政府提交《责令村务公开申请书》,请求乡政府履行监督职责。乡政府同样未作处理。
2018年9月,吉某根提起行政诉讼,将乡政府告上法庭。乡政府辩称,城中村改造方案系村委会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出台,乡政府仅能监督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责令公开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法院未采纳这一说法。2018年12月,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政府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履行监督职责,责令南某社区居委会针对吉某根的申请事项进行村务公开。
这本应是村民了解拆迁详情的转折点。然而,吉某根表示,尽管法院已作出明确判决,村务公开要求并未完全落实,城中村改造的核心文件依旧未能完整公示,拆迁补偿问题更是迟迟无人对接处理。
2、宅基地结算争议频发,集体资金使用引质疑
在村务公开未能落实的背景下,南某村拆迁过程中的多项操作引发村民广泛质疑。据多名村民反映,前村书记等人在宅基地结算、集体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操作,不符合村内“四议会”讨论通过的规定。
村民指出,2004年至2008年批过的宅基地人数为三十多户,拆迁中却出现六十多户。部分无宅基地的村民,被以“三分宅基地”标准完成结算,村民认为此举造成集体损失600余万元;有村民三层楼房早已完成结算,却又被以“1.5份宅基地”名义再次核算,产生150万元集体资金支出;非本村村民购买的无证房屋,同样被按标准结算,涉及金额600余万元。
集体土地与临建补偿中的“重复赔付”问题也被提及。有村民的大院宅基地已按户完成补偿,后又拿出1951年的旧宅基地证,再次获得8分地补偿,涉及集体资金800余万元;有村民以“宅基地证丢失”为由,将实际面积按更大标准结算,审计部门发现该事项未通过“四议会”后,仅要求村委会补充记录,未作进一步处理。
集体资金使用同样引发疑问。2020年6月,时任副乡等人,在未通过“四议会”、无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以打白条方式借给村民217.2万元,另有20万元现金借款。而根据南某村规定,超过5万元的资金使用必须经“四议会”讨论通过。
3、强拆争议接连出现,七年维权仍未果
在争议操作的背后,部分基层行为的规范性也受到村民质疑。2019年7月28日,在未与村民吉某根、张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以潘某为首,徐某平等人组织人员对两人的房屋实施强拆。面对村民报警,派出所未采取有效措施干预,强拆最终完成。吉某根表示,家中部分财产在强拆中被掩埋和损毁,至今未获合理补偿。
吉某根系南某村某宅基地合法使用权人,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他的核心诉求是依据遗嘱获得507平米窑洞的拆迁补偿。2019年11月,经行政诉讼协调,村委会曾同意恢复其1951年宅基地证上1.37亩的相关权益,但因兄弟遗嘱分歧,当时未能完成结算。令人意外的是,有人通过相关操作,于2020年6月私自领取217.2万元补偿款,后又于2022年7月领取28万元,吉某根本人对此毫不知情。
2019年以来,村民们多次向纪委反映相关问题,得到的回复始终是“正在调查中”。这一调查状态持续五年,期间既没有向村民反馈进展,也没有公布处理结果。2024年,村会计因参与无证宅基地结算案被逮捕,而与同期违规结算的其他人却未被追责。
结语:从2018年的行政诉讼胜诉,到2025年仍在持续的反映情况,吉某根等村民的维权之路已走过七个年头。他们的诉求清晰明确:依据合法遗嘱获得拆迁补偿,对相关争议事项进行全面核查,让监管职责落到实处。然而,法院判决的落实、举报调查的推进、资金争议的厘清,每一个环节都步履维艰。
当一份份举报材料换来的是五年“调查中”,当胜诉判决无法撬动村务公开的僵局,村民们的“盼公正”便成了一场漫长的等待。城中村改造的初衷是改善民生,而要让民生工程真正惠及于民,基层治理的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的透明落地、监管问责的及时有效,三者缺一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