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补偿如何补偿?
企业拆迁补偿,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拆迁可以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基本依据。
集体土地上的企业拆迁,如果涉案土地纳入城市规划区,可以参考以上条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房屋价值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的规定: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价值进行补偿后,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无偿收回的,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就包含了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包含在房屋的价值之中。
根据土地权属,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拆迁补偿中应包括土地使用权方面的补偿,租赁取得土地的可以要求租赁费用,合同有规定的依据合同。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以房屋登记证明和土地证明为准,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应由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二)搬迁费用补偿
对于设备的补偿,包含可搬迁设备的运输费和安装调试费;而不可搬迁设备遇拆迁,则要对所有人按重置成新价补偿。
涉及到解聘员工的部分,主要根据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定,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这部分法律法规等没有详细规定,主要以协商为主。
(三)停产停业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根据该条的规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不仅应包含现有因征迁造成的既得利益的损失,还应包括预期利益的损失。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四)奖励费用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常常为了加快拆迁进程,而对被拆迁企业进行奖励。需要注意的是,奖励费用是支付给实际使用的人,如果是租赁,那就是给承租人的。
在征收拆迁中,企业拆迁是相对复杂的一种情形。
企业主应把企业硬件软件收益等各种状况了熟于心,企业各种损失费用计算清楚,包括各种税费,企业账本收据等收集整理好,一定要细心周到的应对征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