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为何还能强制调地?

导读:当法律明确划定了承包期限,为何承包合同还有七八年才到期时,土地仍能被强制调走?当“长久不变”的制度设计遭遇“朝令夕改”的基层执行,农户的土地权益究竟该以何种规则为依归?

政策明文下的强制调地: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明确划定了耕地、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尤其是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的规定,构筑出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制度基石。

按照法律要求,2018年前后全国就已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农户应拿到确权证书明确土地权益。然而,2020年,距离张先生家土地承包合同到期还有七八年,镇政府却以“统一调地”为由,直接强制调出了张先生家3口人的承包地。

村干部曾当着全体村民的面说“这次调完,以后五年一调,谁家人口减了就去地,人口增了就添地”。张先生多次找到镇里询问,得到的答复始终是“按政策来”,但他翻遍了土地相关的规定,也未找到“承包期内可随意调地”的条款。因上访无果、诉讼受阻,张先生只得带着对“五年一调”约定的期待,暂时接受土地被调走的现实。

五年之约成空:从“有去有添”到“只添不去”

2025年,正是村干部当初承诺的“五年一调”节点。镇政府工作人员上门通知时却说“先添地,添了地以后有时间再去地,让添地的先把地种上”。这种“先添后去”的说法让张先生当场提出质疑:“分地就该先抽地、后添地,一起办才行。当初说好有去有添,现在怎么变成先添后去了?”对方只回应“这是新规定”,未给出任何具体理由。

张先生心里生疑:村里的集体用地就那么多,只添不去的话,用不了几轮就会分完,到时候再添人口的村民去哪要地?他找村干部要说法,对方却支支吾吾,始终不肯正面回应集体用地的具体情况。2020年的“五年一调”是村干部对全体村民的承诺,相当于一种口头合同,如今说改就改,不仅是失信,更是对村民权益的漠视。张先生无奈地说:“当初要是不答应这个约定,我死也不会让他们调走我家的地,现在约定不算数了,我的地找谁要去?”

个人权益落空,集体账目成谜:

2020年被调走3口人的地后,张先生家的耕种面积大幅缩减,收入随之下降。这五年里,他一直盼着2025年能按约定公平调地,如今镇政府“先添后去”的做法让他无法认同。更让他焦虑的是,这种朝令夕改的调地方式会让村里的土地分配越来越乱——现在添人口的能分到地,那之前被调走地的农户怎么办?未来没地可分的新增人口又怎么办?

张先生拿着自家的老承包合同,越想越觉得不合情理:“我不懂法,但我懂理——要么今年按‘先抽后添一起办’的规矩来,这样我也不要求补还20年抽走的地;要是今年抽不了地,就该把20年抽走的地补还给我。合同上明明写着承包期三十年,他们说调就调;约定好有去有添,他们说改就改,哪有这样的道理?”他担心,纵容这种“先添后去”的做法,等村里剩余集体用地分完,后续新增人口的土地问题只会更难解决,而像他这样2020年被调走地的农户,权益更是成了“无头账”。

结语:村民们面临的土地承包困境——合同未到期强制调地、确权证书迟迟不发、集体约定随意推翻,并非孤例。当“长久不变”的制度设计遭遇“朝令夕改”的基层执行,当口头承诺在五年后轻易被推翻,土地作为农民“命根子”的安稳感便荡然无存。基层治理者唯有守住法律和信用的底线,才能让这份“安稳”真正落到实处,而不是让农户的权益在规则的随意变动中飘摇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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